公安部关于防病毒卡等产品属于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的批复 浙江省公安厅: 你厅关于防病毒卡、防病毒软件、清病毒软件是否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请示(浙公明发[1995]1912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?;ぬ趵罚ㄒ韵录虺啤短趵罚┑诙颂醯墓娑?,防病毒卡、防病毒软件、清病毒软件等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?;ぜ扑慊畔⑾低嘲踩娜?、硬件,均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。请按《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。最后编辑于:2024-04-19 23:10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