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主索赔,项目经理应否承担责任(2002) 问:尊敬的律师:山东的一个基础工程公司,在山东省内承接的建筑工程,因设备陈旧,劳力缺乏原因延误工期,业主起诉,要求赔偿,请问出现这种情况,项目经理个人有什麽经济责任,项目经理是不是该诉讼的主要责任人,最终经济损失是否应由签约的公司承担?答:只能向公司索赔,项目经理不是诉讼主体。但是如果项目公司对误期有过错,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公司规定或者合同向其追偿,或者予以处分。杨春宝律师最后编辑于:2024-11-24 12:43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